桂林市“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及市政务办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桂林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总结所列数据的统计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并公布在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桂林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www.glkj.gov.cn)桂林市科技信息网政务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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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落实责任。一是完善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刘翔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朱祥腾具体负责抓专项工作,局办公室和网络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形成了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尤其是重点领域的公开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参与监督。三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增强了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在工作中端正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程序,突出重点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重点公开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反映最新的科技信息动态。
(三)健全体制机制,规范管理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市政府网站与局网站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统计数据,做好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截止目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等情况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73条,工作动态及下属机构发布的信息164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1.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情况
2015年我局受理专利案件8起,对涉嫌假冒专利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当事商户和个人立即停止销售违法商品。
2.财政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度财政预算、2014年度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均已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财政信息栏目公开,同时也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政府网站是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我局发布在市政府网和市科技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上的信息,均能按照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要求,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同时,还积极向市政府办信息科报送信息,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有效期内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类型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各科室依次对文件分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依申请公开采用全免费的形式,无偿为申请者提供相关资料,但在依申请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截止2015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曾发生有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标准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区分及公开保障还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2.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于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进一步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按照上级要求,扎实高效的做好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5.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公开信息有据可查。